(二)争取列入2012年省政府立法计划的政府规章
1、《青海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制定理由:为了加强全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室内热环境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设部令第143 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需制定《青海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责任处室: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工作进度:2011年12月底完成初稿,2012年2月底完成第一轮征求意见及初步论证工作,2012年3月底向省政府法制办提交送审稿,争取列入省政府2012年立法提交项目。
2、《青海省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实施细则》
制定理由: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精神,根据省政府指示,我厅会同省环保厅研究起草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的实施意见,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青海省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实施细则》,作为今后指导监督检查各地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主要法规依据。
责任处室:城市建设处
工作进度:2011年下半年完成起草工作,并开始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2012年上半年完成调研论证工作。
3、《青海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制定理由:2002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经贸委联合制定的《青海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目前,由于执法主体已发生改变,且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着执行力不强,部门之间协调难度大等问题,《青海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办法》出台后,需制定相应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形成完整的政策体系。
责任处室:散装水泥办公室
工作进度:2012年上半年进行调研修改论证,9月底向省政府法制办提交送审稿,力争列入2013年省政府立法提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