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在4月10日前,完成对所有参与服苗活动的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使每个人都明白活动的意义、要求、职责、任务等。培训内容包括:活动的组织安排、措施与时间进度要求;各级各类人员各自的职责、任务、负责地区;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等。
六、接种方式
接种方式采取定点、入户和巡回接种相结合的方式,流动人口聚居地以巡回接种与入户接种相结合为主,在流动人口进出点要同时设立固定接种点与巡回接种点。
(一)入户接种:①明确接种人员职责,分片包干;②入户接种的日期和时间要提前通过短信、标语和传单等形式公布。如果儿童不在家,接种人员必须再次上门,直至外出儿童获得免疫为止;③选择适宜时间入户接种(如:早上或晚上),以保证发现所有儿童;④摸底登记与服苗相结合,反复入户,至少两次,直到免疫所有应免疫儿童。
(二)固定接种点:①各接种点要有醒目标记;②接种点要安排宣传板,清楚标明OPV所预防疾病(图片或宣传画)、免疫的目标人群、本次免疫活动持续时间、下次免疫活动时间、平时儿童得到免疫的地点;③每个接种点应安排3人以上,1人负责投苗,1人负责组织,1人负责记录,不得离岗;④火车站、汽车站设立固定接种点。
(三)巡回接种:①每组2人以上;②接种人员分片包干,拉网式反复巡回流动;③要与固定接种点的设置相结合。
七、摸底登记与接种要求
各接种点要对应免疫儿童进行摸底调查,特别是针对流动人口流动性和隐蔽性等特点,采取综合措施认真对流动人口儿童进行摸底登记。内容见附件一(表1)。并以此为准,对登记儿童进行免疫。在接种过程中,应随时补充登记漏登儿童。对没有全程免疫的儿童,要告诉家长下次常规接种的时间(要与此次接种时间间隔1个月)、地点,进行再次接种;对免疫史“不详”的儿童,完成本次两轮接种后,必须再常规接种至少1次。对漏卡、漏证的儿童,必须补充上卡、上证并纳入常规免疫管理。
在接种前一定要询问儿童的健康状况,特别是禁忌症,如有免疫缺陷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期间禁服,对牛乳及牛乳制品过敏者禁服,凡患急性传染病期间忌服。对大龄儿童可直接口服,对小龄儿童可用凉开水送服,切勿加在热开水或热的食物内服用,服苗时一定要做到“看服到口、咽了观察、30分后再走”。服苗后要告知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相关的注意事项。严禁带苗回家自行服下。
八、督导评估
强化免疫期间,自治区卫生厅统一组织人员进行督导检查,重点督导免疫规划工作薄弱地区。 各地要加强督导检查工作,每个旗县(市区)至少要有1名盟市级卫生行政或技术督导人员。每个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至少要有1名旗县级卫生行政或技术督导人员,确保强化免疫工作的顺利开展。督导结果要及时反馈到被督导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第一轮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和接种率快速评价结果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指导第二轮活动开展。(督导提纲见附件)
接种率快速评估的方法要求如下:
每个旗县(市区)在每轮强化免疫活动结束后的两天之内,调查90名适龄儿童。每个旗县(市区)在重点范围抽查2个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在抽查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再随机抽查3个村,每个村入户抽查10名适龄儿童,每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累计调查30名目标儿童。每个旗县(市区)再从农贸市场或车站调查30名,共累计调查90名目标儿童。结果的判定以儿童家长回忆或儿童标记为准。评估中发现未服苗儿童,要立即补服。自治区级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抽查评估。调查地点的抽取应有完整的记录,调查资料以盟市为单位将汇总报表上报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查原始资料保存在旗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九、资料汇总
各盟市按照要求,将分旗县(市区)强化免疫数据资料和接种率快速评价资料于2012年5月24日前传送至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
联系人:闫真 传真:0471-5984929
网址:yanzhen1@163.com
强化免疫资料的上报时限要求如下:
报 告
| 第一轮
| 第二轮
|
村级报至乡级
| 4月18日前
| 5月18日前
|
乡级报至旗县级
| 4月20日前
| 5月20日前
|
旗县级报至盟市级
| 4月22日前
| 5月22日前
|
盟市级报至自治区级
| 4月24日前
| 5月24日前
|
自治区级报至国家级
|
| 5月30日前
|
附件1:
2012年度全区强化免疫活动脊髓灰质炎疫苗分拨表
地 区
| 国标码
| 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的年龄组
| 预计目标儿童数(万人)
| 疫苗使用量
(万粒)
|
呼伦贝尔市
| 150700
| 0-3
| 8
| 16
|
兴安盟
| 152300
| 0-3
| 6
| 12
|
通辽市
| 150500
| 0-3
| 10
| 20
|
赤峰市
| 150400
| 0-3
| 14
| 28
|
锡林郭勒盟
| 152500
| 0-3
| 4
| 8
|
乌兰察布市
| 150900
| 0-3
| 6
| 12
|
呼和浩特市
| 150100
| 0-3
|
| 1
|
包头市
| 150200
| 0-3
|
| 1
|
鄂尔多斯市
| 150600
| 0-3
|
| 1
|
巴彦淖尔市
| 150800
| 0-3
|
| 0.7
|
乌海市
| 150300
| 0-3
|
| 0.2
|
阿拉善盟
| 152900
| 0-3
|
| 0.1
|
合 计
|
|
| 5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