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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宣传部、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上海市浦东新区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五五”普法期间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的实施意见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法律进乡村”工作的领导。新区各镇要充分发挥镇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作用,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定期会议研究、年度工作推进、工作汇报督查等制度,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镇司法所要充分发挥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在镇、乡党委和新区司法局、新区法宣办的领导下,将“法律进乡村”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职责,确保“法律进乡村”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充分发挥新区法制讲师团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的作用。新区将继续加强新区法制讲师团队伍建设,吸纳更多的法学专业人士加入新区法制宣传志愿者协会,鼓励讲师团成员和法制宣传志愿者深入郊区为村民举办法律咨询或法制讲座。新区各镇要加强郊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以镇为单位,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郊区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骨干队伍,鼓励并支持志愿者经常深入郊区,结合郊区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发生在村民身边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为村民开展法制讲座、参与村民法治论坛以及其他法治实践活动,努力做到每个村有法制宣传小组,每个村民小组有法制宣传员。
  (三)加强“法律进乡村”阵地建设。新区各镇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加强宣传园地建设,确保每个村都设立一个固定的法制宣传栏,专栏内容每月更新一次。要充分发挥村民活动中心、村民学校等载体的作用,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利用“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为村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要建立农村法律图书角,保证有一套法律图书,能基本满足村民学习法律的需要。要建立健全村民学法制度,力争每个季度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四)总结经验,培育典型。新区各镇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在推进“法律进乡村”方面好的做法,认真借鉴具有创新意义且操作性强的经验,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不断提高工作的实效,全面推进本地区“法律进乡村”活动不断走向深入。新区将通过评选“民主法治村”,对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新区各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的情况将作为“五五”普法总结验收的一个重要依据。

  附件:“民主法治村”创建指导标准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宣传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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