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宣传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共青团浦东新区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五五”普法期间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的实施意见
新区各教育署,各中小学(含职校):
为认真贯彻《中共浦东新区委员会、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本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浦东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本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落实国家及上海市《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和《关于“五五”普法期间学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的的实施意见》(沪法宣办发[2007]6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新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现就新区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在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上海市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纲要》为重点,加强学生的公民人格教育。以课堂教育为主渠道,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注重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活动的结合,法制教育与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的结合,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使广大青少年掌握必备的基础法律知识,树立必需的法治观念,懂得必要的用法途径,使其学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有明显提高。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推动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整合资源,进一步拓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开展体验性活动的功能,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校园法制环境。
三、工作任务
(一)紧紧围绕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这一中心任务,通过采取“学法争章”、“法制游戏棋”、“模拟法庭”、“法制博客”和“学法网校”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着力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新区各学校要根据教育部、市教委和新区社发局有关文件要求,认真执行与法制教育相关的课程计划,加强对法制教育相关教学工作的管理。在确保“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的基础上,努力提高法制教育的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