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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组织部、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宣传部、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区级机关工作委员会等关于“五五”普法期间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实施意见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组织部、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宣传部、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区级机关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人事局、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上海市浦东新区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五五”普法期间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实施意见


新区各部、委、办、局和各功能区域组织(人事)处,各街道、镇:
  为认真贯彻《中共浦东新区区委、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本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浦东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本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工作,推进浦东新区机关法治建设,现就新区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立的浦东开发建设的整体目标和全面推进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按照“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工作要求,以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工作,使广大公务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忠于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不断提高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法律进机关”工作,加强浦东新区机关公务员学法制度建设,使公务员切实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相结合的新途径,引导公务员牢固树立并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不断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全面完成公务员“十一五”培训规划。
  三、工作任务
  (一)新区机关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培训列入本意见实施范围。主要对象是两类: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七类机关的公务员;二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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