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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宣传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经济委员会、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企业工作委员会等关于“五五”普法期间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宣传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经济委员会、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企业工作委员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分局、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上海市浦东新区总工会、上海市浦东新区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五五”普法期间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街道、镇,各开发公司、企业集团党委宣传部、工会、法宣办:
  为认真贯彻《中共浦东新区区委、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本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浦东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本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浦东新区实际情况,现就“五五”普法期间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立的浦东发展建设的整体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进企业”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将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等各个环节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依法促进和保障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法律进企业”工作,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群众学习法律制度,使企业经营管理者能够熟练地掌握现代经营管理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努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规范意识。使职工群众懂得既要增强维权意识,又要增强履行义务的意识。做到有序维权,依法维权,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促进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强化市场规则和行业自律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治企和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国有企业从事经营管理及相关工作人员,外资企业的中方高、中级管理人员,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以及企业职工和成建制单位其他劳动者都应当参加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学法用法。其中,企业经营管理者尤其要加强法制的学习和培训,带头参加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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