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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鼓励和支持企业集团和大中型企业建立技术中心的意见

  3.企业有较健全的开发机构、有效的运行机制和良好的技术开发设施。
  4.企业必须具有一支精干的、高素质的、专业配置合理的科研队伍及优秀的科技带头人。
  5.企业要有明确的中长期开发目标和措施,以及较完整的发展规划。
  五、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原则
  1.建立企业技术中心是企业发展的需要,是企业自身的行为。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在技术开发和研究工作方面有基础,在研究开发的人才、手段和科技成果等方面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优势,并具备其它基本条件的企业集团和大中型企业,优先支持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建立技术中心一般可在企业原有研究院、所、室、部的基础上改建重组,但不能把原有的企业研究院所等同于技术中心,也不能简单地拼凑为技术中心。目前尚不具备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应尽快建立与健全企业的技术开发或产品开发机构。
  3.鼓励专业对口的独立技术开发机构、有较强科技力量的组织或高级科技开发和管理人才进入企业技术中心,积极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力量以多种形式进入企业技术中心。
  六、企业技术中心的人才
  1.企业技术中心配备人员要精干,业务素质要高,知识结构要合理,特别是要选准优秀的技术带头人和高级管理人员。
  2.企业技术中心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吸引人才,特别是技术开发和管理的高级人才。所需人员可在本企业内择优录用,也可以吸收高校、科研及其它企事业单位的人才,或聘请为技术中心的兼职科技人员。
  3.建立业务培训制度,重视人才的培养和提高。专业科技人员每年业务进修时间为一个月。并根据企业发展方向,为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创造出国交流、考察、合作研究等条件。
  七、企业技术中心的管理体制
  1.企业技术中心管理体制实行企业厂长(总经理)领导下的中心主任负责制。在中心内部实行主任领导下的研究所(室)主任或课题组长负责的分层管理制度。
  2.企业技术中心主任可由分工负责技术的副厂长(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担任。企业技术中心主任有相应的人、财、物支配权,真正做到有职有责有权。
  3.企业技术中心的机构设置根据企业科研、技术开发、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而定,可设立专业研究所或专业研究室、产品设计室、工程部、信息标准室、中试基地、新产品推广科等机构。
  4.企业技术中心可设立专家委员会,由企业及高等院校、研究院所的有关专家、学者组成。其主要功能是进行技术开发的审题、立题,对项目进行中间评估,参与项目的验收等咨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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