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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4)城镇居民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

  (5)湿地覆盖率力争达到22%;

  (6)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17%;

  (7)清洁及可再生能源使用率力争达到11%;

  (8)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达到3.5%。

  4、社会进步指标

  (1)城市化水平达到93%;

  (2)采暖地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3%;

  (3)核心区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25%;

  (4)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达到90%。

  三、重点任务

  (一)水环境污染防治

  1.保护饮用水水质

  严格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做好多水源供水保障体系和区域应急水源储备工程建设,继续加大引滦、引江沿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通水后)水质保护力度,对饮用水源地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城市饮用水水质稳定达标。提高对水厂的监控能力,实行水质自动在线监测,并建立起饮用水水质预警体系。重视农村地区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到2015年,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2.完善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水污染减排

  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继续建设和完善城镇污水收集与处理系统,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与运行管理,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服务面积的覆盖率,提高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逐步实现雨污分流,保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更加持续稳定发挥其污染减排的效能,进一步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加强工业废水治理,严格执行工业污染源排放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制度,全面提高全区工业废水处理率和达标率。“十二五”期间规划新建、改建、扩建及结转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17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7.75万吨/日,共计实现COD年削减量2.3万吨,氨氮年削减量0.4万吨,到2015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

  对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排水进行深度处理和再利用,强化水资源循环利用。综合考虑区域水污染减排和生态景观建设,采用投资省、水循环利用效率高、生态效益好的污水湿地处理工艺,补充园区景观用水。以空港加工区、开发区西区、临港经济区三个工业园区为试点,建设示范工程,构建点源治理-循环利用-集中处理系统,完善点源污染减排与控制计划,采取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等措施,大幅度削减污染。到2015年完成6项工业园区污水深化处理及水环境改善工程。

  鼓励企业进行工艺改造,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总量。加强各企业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控管理,结合工业和信息化行政管理部门淘汰关停企业名录,依法关、停、并、转高耗水和高污染的企业,从严控制工业水污染物的排放。到2015年,工业用水重复率达到96%。

  加快中心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鼓励村庄采用分散处理方式进行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大力推广水肥一体、微灌、滴灌等先进农业生产技术。推广先进的生态种养模式,重点开展畜禽养殖污水治理。

  3.加强景观水体综合整治

  建立健全与水务等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景观河道管理体制,结合营城、南排河等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强化蓟运河、北排河、子牙新河等地表水环境综合治理,禁止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保持和提升区域水环境质量,在保证生态用水量的前提下,力争新区水体消除黑臭现象,实现水清,主要河流水质达到功能区标准;针对北方缺水城市的共性问题,开展新型水系构建技术集成与研究,提出实施水系连通方案与治理方案,构建以大型湿地为净化器,多水源并举的新型城市景观河道,作为新区水体景观娱乐区、生态形象综合展示区。

  4.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

  针对滨海新区快速发展与城市化进程加快导致的水资源短缺、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继续推进多源供水,加大再生水、雨洪水、微咸水、海水及淡化海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力度。新扩建北疆发电厂、大港发电厂等海水淡化装置,推进海水在电力、石化、冶金、轻纺等系统的应用;全面推广海水循环冷却技术,在2010年基础上进一步增加海水直接利用量。

  开展再生水利用和中水回用技术及政策研究,规划新建南港轻纺工业园再生水厂、北塘再生水厂、中心渔港再生水厂和中新天津生态城再生水厂,“十一五”结转天津渤天化工再生水回用工程和天津空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新增再生水回用能力达到13.7万吨/日。到2015年,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达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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