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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滨海新区城乡统筹发展的意见

  (二)加强农村基层治理

  坚持“硬件建设上水平,软件建设上素质”,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农村长效管理机制。发挥街镇对农村的领导和管理作用,充分调动农村党支部、村委会、村民代表、股东大会等积极性、主动性,创新管理机制。按照市农工委、市农委《关于印发推行乡镇街村重大事务六步决策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党农〔2011〕19号)和《关于印发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全民表决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党农〔2011〕18号)文件精神,激发农民的参与热情,动员和组织农民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创新农村管理服务机构,处理村民生产生活、公共事务、社会治安、邻里关系等事务,使之成为村民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载体。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实现村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农村法制和思想道德教育,塑造遵纪守法、勤俭节约、移风易俗的新型农民。

  (三)完善农村地区社会保障体系

  本着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通过集体经济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实现新区农村居民全部享受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灾民补助等社会救助体系。大力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慈善事业,全面推进农村老龄人口服务。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五、加快发展农村经济

  按照“三区联动”的发展思路,以配套“十大战役”和建设沿海都市型农业为目标,加快发展农业经济。

  (一)加快产业园区发展

  根据各示范镇、各村的生产经营客观条件和优势,统筹规划农业产业园区、工业示范园区,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和经营思路,加快实施“十二五”农村产业发展规划。鼓励农业产业园区发展,以农产品生产加工为载体,组织形成跨村、跨社区的现代企业性质的生产经营合作社。鼓励合作社完善包括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质量检测、金融服务等在内的一体化经营模式,打造农产品品牌,形成竞争优势。鼓励街镇和村的工业示范园区为邻近的产业功能区做好产业配套、产业链延伸,实现共同发展。

  (二)积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

  坚持以引进、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为抓手,着力培育海珍品养殖、名优果品、设施农业等优势产业的龙头企业,加快推动农村产业化进程,力争实现企业规模大发展、农产品加工水平大提高、品牌建设大突破、发展带动能力大提升。鼓励企业通过农业订单带农户、服务合作带农户、收益分配带农户等多种形式,实现企业与农户的协调共同发展。鼓励农业生产经营用地向农业龙头企业流转,鼓励农民家庭和村集体以土地入股农业企业,提高农村土地集约化、集中化经营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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