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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广电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全市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五)做好宣传报道。各县区要做好工程建设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张贴公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要宣传到村、宣传到户,让广大农民切实了解国家政策,切实把好事办好。

  (六)加强工程建设监管。各县区广电局、广播电视管理站在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法规政策,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管,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直播卫星接收设备必须是由国家或自治区统一招标下发的设备,各县区严格组织发放和安装。

  (七)建章立制,规范操作。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投资数额大,涉及面广,建设时间长,各县区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必须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发挥投资应有效益。

  1. 实行受益用户情况公示制度。各地要主动做好接受社会群众、新闻媒体舆论的监督,必须将申请安装直播卫星接收设备的受益农户群众实际居住所在的县区、镇、村点、户主姓名等情况在当地电视、报刊公布,在乡镇、村点显眼地方进行张榜公告,确保把“村村通”工程这一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好办实。

  各县区广电部门和广播电视管理站要分期分批将已安装直播卫星接收设备的受益农户群众的情况及时列表逐级上报自治区和市“村村通”办公室,以便监督检查、验收。

  2. 建立专户管理制度。承担工程建设的各县区广电部门要设立“村村通”工程建设资金专户,单独建立财务账簿,单独核算。

  3. 实行“一支笔”审核制度。明确资金使用收支审批权限,切实防止出现多头签字审批、管理使用资金不规范的现象,专款专用,杜绝挪作他用,严禁任何部门、个人借机敛财。

  4. 实行定期汇报制度。各县区广电部门要及时将工程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定期逐级上报,以便及时掌握工程建设进度、资金使用的情况。

  5. 坚持工程竣工验收、审计制度。在每个县区、镇、村点工程建设完成后,都要进行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审计。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县各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十一五”时期我市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二)建立健全工程协调机制。各县区要及时调整充实“村村通”工程建设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形成广电系统全力以赴,发展改革、财政等各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协作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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