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市丽泽长途汽车站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字〔2007〕418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设立北京市丽泽长途汽车站兼业代理人的请示》(京太保寿[2007]6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北京市丽泽长途汽车站”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
二、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持上述机构缴存保证金的凭证到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督促上述机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附件: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制表单位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申报机构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统计时间: 2007年10月12日 至 2007年10月12日
序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机构名称 | 类别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审批结果 |
1 | 102185712 | 北京市丽泽长途汽车站 | C类 | 北京市丰台区丰北路丽泽桥东 | 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险除外) | 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