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加大对本级财政支出的审计力度,促进健全规范有效的支出约束机制;加大对政府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奥运场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审计力度,促进实现“阳光工程”、“廉洁奥运”、“节俭奥运”的目标。(市审计局牵头,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及相关部门配合)
26、深入贯彻
行政复议法,认真落实行政复议监督函等相关制度,加大对行政机关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纠正力度,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各负其责)
27、进一步抓好《
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办法》的落实,加强规范性文件报备和公开工作,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审查。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的社会监督机制和有效期制度。(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办公厅、市档案局、市监察局各负其责,相关部门配合)
六、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宣传培训考核制度,强化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28、继续深入开展《纲要》和
《实施意见》的学习和培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完成本年度对局级和政府法制机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轮训任务。(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负其责)
29、切实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
物权法和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文物保护、交通安全及社会治安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编印《奥运法律知识手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开展奥运法制主题宣传。(市司法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30、继续加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宣传力度,大力开展多种形式、不同层次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和监督依法行政工作的良好局面。(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市人事局共同负责,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负其责)
31、结合加强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调研,推进乡镇、街道的依法行政工作。(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各区县政府各负其责)
32、加大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力度,完善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机制,研究制定市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考核的具体办法,组织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