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续完善落实政府投资管理领域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政府投资管理,重点推行公示制和项目后评价制;建立对投资中介咨询机构和专家的责任约束机制。(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组织力量对本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有关的对策建议。(市编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3、制定落实《关于促进本市行业协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的相关配套政策,全面启动行业协会的规范治理和脱钩工作,初步建立起与首都经济特点、产业结构相适应的分布合理、功能健全、关系协调、管理规范的行业协会体系。积极推进新的行业协会管理机构设立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民政局、市编办、市政府研究室及相关部门配合)
4、继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制定信息采集、使用管理办法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市信息办、市工商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各负其责,相关部门配合)
5、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扩大政府网上审批和公共服务范围,建设全市网上审批监督管理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全市审批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市信息办、市监察局共同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公厅配合)
6、深入贯彻
行政许可法,深化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制,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完善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促进政府管理的公开、便民、高效。(市监察局、市信息办各负其责,相关部门配合)
7、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预算定额管理,逐步建立预算资金定额与实物资产相结合的定额标准体系。全面加强专项支出项目库建设,严格实施项目评审制度。进一步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工作,完善考评指标体系及考评方法、环节、程序,拓展绩效考评范围和领域,增强部门的支出责任。(市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8、推动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向纵深发展,将市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扩大到所有基层预算单位。进一步研究完善市对区县专项补助资金支付相关制度。加快非税收入改革步伐,使纳入集中收缴改革的非税收入达到市级非税收入总额的70%以上。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健全非招标采购、协议供货、代理机构认定等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政府采购监管。(市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制度建设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