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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省工商管理局、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劳务派遣用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附件2
  主要用工单位统计表
  (主要用工单位是所用劳务派遣人员数量在100人以上或劳务派遣人员
  占总用工人数比例占用工人数比例达30%以上的用工单位)

  填报单位(盖章):

 

 

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所用劳务派遣人员数量

劳务派遣人员占总用工人数比例

联系电话

联系人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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