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省工商管理局、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劳务派遣用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附件2
主要用工单位统计表
(主要用工单位是所用劳务派遣人员数量在100人以上或劳务派遣人员
占总用工人数比例占用工人数比例达30%以上的用工单位)
填报单位(盖章):
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所用劳务派遣人员数量
劳务派遣人员占总用工人数比例
联系电话
联系人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