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地级市和纳入省财政直管县试点县农业局根据省安排的2012年指导计划(附件1),按照1:1.2的规模组织申报2012年建设项目。
3.项目申报时书面纸质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网上申报通过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58.62.220.9:3020/ntweb/index.htm),填写申报项目基本资料及上传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等申报资料,系统确认后提交专家进行评估。文字材料统一用Word文档,表格材料统一使用Excel文档。申报材料所需的附件2--附件6均可在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站上下载。
(二)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农业、财政部门联合上报的正式请示件、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附件。《××市基本农田整治项目一览表》(附件3)由各地级市和纳入省财政直管县试点县农业局填写。
1.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财政局联合上报的项目计划文件;
2.项目申报书(装订成册)包括:
(1)县农业局、财政局联合上报市农业局、财政局的文件;
(2)项目申报书;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要求报送的附表(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和设计图纸。
(三)材料受理
各专项资金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申报指南规定的格式上报。各地级以上市农业、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须于2012年7月10日前报省农业厅农业投资管理中心(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二号办公楼11楼)和省财政厅。同时发送电子版到nytfzjhc@163.com、gdntzx@126.com及agrizzyc@126.com (电子文件以截止日收到的为准,书面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多报无效(联系人:孔令剑、李红、李春艳,联系电话:020-37288402、020-37288401、020-37288309)。
(四)管理要求
项目管理实行辖区责任制。各级组织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申报指南要求,认真抓好申报项目资质审查,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六)审批程序
由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联合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拟定项目安排方案,会省财政厅审核后下达项目资金和计划。各地依据省下达的资金和项目计划,一个月内完成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附件7),报省农业厅审核批复后实施。
附件:1.2012年基本农田整治项目指导性计划
2.项目申报材料格式及内容(略)
3.××市基本农田整治项目一览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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