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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关于建设四川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意见

  (三)传授技能,培养高技能人才,培养行业(产业)、企业技术技能骨干;承担和参与行业性、区域性技术技能交流活动。
  四、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申报条件
  (一)技能大师的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中能发挥重要作用,具有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水平高技能人才,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四川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或掌握民间传统技能、绝招绝技,获得“四川省工艺美术大师”称号以上技艺人才。
  3、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学习意识和能力,能够承担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任务,并起到传授技能和绝技绝活代际传承的作用。
  (二)设立单位的条件
  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
  2、能够并承诺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场地、设备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审批程序
  (一)申报推荐。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部门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按要求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实地考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组赴现场实地考察,提出考察意见。
  (三)综合评议。根据考察情况,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等部门综合评审,提出拟建“四川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一周。
  (四)公布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联合行文,向社会公布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颁发四川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铭牌。
  六、支持政策
  (一)政府对技能大师工作室可适当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支持工作室设备设施的更新完善,论文、著作的出版,开展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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