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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二、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

  尽管各地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平稳,但在督查中,仍发现了不少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突出表现为四个方面:一是地区间对五项重点工作情况开展的不平衡,有的县级交通运输局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监管检查力度不够,隐患治理效果不明显等。如东丰县交通运输局隐患排查、安全生产与应急双基建设、安全责任落实年等活动没有开展;临江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与应急双基建设活动方案”没有具体实施意见。二是“黑车”扰乱正常客运市场秩序的非法营运行为还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客运站安全管理不到位,没有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一些驻站运管机构不能有效地发挥管理职责。驻站管理人员存在责任心不强、监管不力的现象,不能有效地实施源头管理。三是部分单位和企业安全工作台账不规范,内容不完整。如宁江区交通运输局、前郭交通运输局对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检查记录不详实,对个别隐患反馈情况跟踪不到位;江源县交通运输局隐患排查内容记录不全;临江市客运站“安全例行检查记录”7月18日有40台车无考核内容;梅河口埠康运输有限公司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例会没有会议记录;长春市双阳区客运公司虽然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但格式不够规范、内容不够完整、安全工作台账和一些安全工作文件未能及时归档。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未建立教学培训提纲、培训人员签到簿、培训考试试卷等一培一档档案。如通化市交通旅行社有限公司司乘人员没有进行过书面考试、培训;柳河县公路运输工程有限公司培训考试卷没有分数,存在管理漏洞。四是部分县(市)安全生产机构建设和隐患整改资金投入方面仍然缺乏力度。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继续做好隐患排查及“打非”专项行动“回头看”。各地、各单位要在前一段隐患排查和“打非”行动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交通运输系统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清查无资质、无证照,超载、超限等各种非法违法进行交通生产经营和建设的行为。要督促各类企业单位做好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强化隐患整改措施和加大资金投入,切实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确保工作成效。

  (二)进一步推进安全责任的落实。首先是着重强化各级、各单位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责任与目标考核紧密结合,实行一票否决;其次是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督促企业完善企业安全和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三是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要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责任目标的完成进展情况及时进行跟踪、检查与督促,对责任制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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