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来宾市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通知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涉及面广,各单位要明确职责,通力合作,保证项目档案整理工作与项目进程同步。市档案局、发改委、住建委和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宏观管理,将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的议事日程,制定计划,落实人员,认真做好日常检查、指导工作。在下达项目计划、检查进度、验收的同时,要部署项目档案的检查、验收工作,使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三同步”(同步管理、同步检查、同步验收)。同时,要加强对项目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项目档案业务的监督、指导、培训等工作,提高这些单位档案形成、积累、整理的质量。
  四、切实执行重大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制度
  档案专项验收工作由相应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前三个月,填写好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向市档案局申请验收。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

  附件:1.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
  2.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标准
  3.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1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

 

地址

 

邮编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概算总投资

万元

计划工期

年  月  至  年  月

主要单位工程名称

 

现已完成的单位或单项工程

 

主要设计单位

 

主要施工单位

 

主要设备安装单位

 

主要监理单位

 

项目档案和资料管理情况

档案资料管理部门名称

 

隶属部门

 

联系地址、电话

 

负责人

 

项目建档时间

 

专职档案人员数量

 

库房面积/档案工作其他用房面积

 

设施设备

 

现有档案和资料数量(正本)

卷(册)

图纸张数

 

对项目档案日常监督、指导的上级单位

 

填表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