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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2011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1.11月9日上午,在市区红水河大道北端(市政府大楼西北面)举办“119消防宣传活动月启动仪式”,请分管消防工作的市领导发表讲话,并通过设立消防安全知识法规咨询台,设置消防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举行消防知识有奖竞猜活动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消防知识,解答市民疑问。此外还组织开展现场消防装备器材使用演示和楼层火灾扑救演练(起火楼由脚手架搭设,分3层、高12米,演练包括起火、疏散、救生、爆炸,灭火等环节)。
  2.“119”消防宣传启动仪式结束后,组织流动消防宣传车和自愿消防宣传服务队沿主要街道穿行,播放消防宣传广播和免费发放消防宣传材料。
  3.11月9日前后,与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联系,向全市手机用户编发手机短信宣传消防知识。
  4.“119”消防宣传日活动当天,在市政局指定的一条市区主干道两旁安装消防宣传广告牌,打造消防宣传一条街。
  5.“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期间,统一制作3000册消防宣传台历,免费向社会单位和群众发放,以达到宣传消防知识的效果。
  6.11月1日至30日围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主题,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资源,广泛宣传报道当前“清剿火患”战役,集中曝光一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大力宣传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形成强大的社会宣传攻势。
  7.11月1日至30日,督促指导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普遍开展灭火实战演练活动。
  8.活动期间,全市各消防站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基地的作用,邀请辖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参观消防站,并组织好相关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9.结合“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组织对各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大型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多部门联合的消防安全大检查。通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10.在报刊、网络上刊登有关消防常识、法律、法规的消防知识竞赛题,同时向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学校、企业和有关单位免费发放2万份试卷,所有参与者均可参加抽奖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
  11.活动期间,举行一次表彰仪式,为参与消防知识竞赛的获奖者颁奖,同时还在全市集中表彰一批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12.活动期间,邀请来宾日报、来宾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到相关消防大队体验采访。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及早策划部署。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将“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作为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加强《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宣传贯彻工作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周密安排部署。要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的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满足社会需要、群众喜闻乐见和具有良好效果的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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