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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承担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承担国家基本药物经营的监督管理及相关制度的实施;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督管理;承担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承担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核发药品、医疗器械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八)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研究拟定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局党组对直属机构领导班子行使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奖励工作;承担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9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暂保留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随自然减员逐步核销。
  五、其他事项
  (一)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调整更名为市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支队,机构规格为相当副县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0名,其中:从稽查分局划转13名行政编制和人员,随人员自然减员逐步置换事业编制,从市卫生监督局划转37名事业编制和人员。内设综合室、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核定: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市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支队不再设立党务、人事、财务、后勤保障等相关机构,其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接负责。其主要职责:(1)依法监督检查全市生产、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质量;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法定标准和管理规范;(2)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及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监督抽验及药品快速鉴别工作督导;(3)受理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案件的举报、投诉,并查处违法行为;(4)指导、协调管理全市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稽查业务工作;(5)负责市区已开办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6)监督实施管辖范围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7)负责管辖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环节监督管理的相关统计工作;组织收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风险评估信息资料;(8)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9)参与处置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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