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依法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许可管理,核发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接收和处理群众对药品、医疗器械方面的咨询、投诉、举报以及违法行为的查处。
(六)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国家标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组织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广告内容的监测。
(九)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十)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地沟油”和不合格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加强瘦肉精等禁用药物的抽检,督促餐饮单位规范和落实各项制度。
(十一)负责对冷热饮品店、快餐外卖服务、干式点心(含油条、烧饼、包子等小吃服务)和湿式点心(面条、混沌、豆浆、黄酒等)餐饮类现场制售食品的行为监管;负责对居民住宅出租用于餐饮服务活动的行为进行管理;负责对已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咖啡店、茶楼(馆)、中央厨房、甜品吧、歌厅、网吧等为顾客提供相关餐饮服务的监管;负责对有固定场所和相关证照的“餐饮夜市(大排档)”、“农家乐”、“农家宴”等餐饮服务行为的监管。
(十二)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其他事项;指导、督办各县(市)、襄州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襄城区、樊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鱼梁洲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综合执法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其他工作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担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来信来访、建议、提案办理、新闻发布、宣传报道、统计管理、年度目标管理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的组织协调;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法规,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资产、财务管理;拟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装备条件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申报、行政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和直属单位的审计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