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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物价局关于人血白蛋白临时价格的通知
贵州省物价局关于人血白蛋白临时价格的通知
(黔价医药〔2007〕29号 )
各市(州、地)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人血白蛋白价格问题的紧急通知》精神,现对我省人血白蛋白的销售价格作如下规定:
一、
我省人血白蛋白的销售价格暂按《贵州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公布省地县三级医疗机构2005年招标采购药品中标后临时零售价格的通知》(黔价医药<2006>40号)规定执行。待国家发展改革委重新公布价格后按国家规定价格执行。
二、
此规定从下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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