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一般市场供应紧缺和价格波动异常按本预案执行。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富川瑶族自治县市场供应紧缺和价格波动异常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是全县应对市场供应紧缺和价格波动异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应急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发展改革和物价工作的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物价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经贸局、教育和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统计局、农业局、国税局、地税局、法制办、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旅游局、渔牧兽医局、粮食局、卫生局、供销联社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唐兆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物价局局长廖志林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应急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办公室的职责是:
1、负责市场供求及价格变化信息的收集、分析,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统一调配应急资源,采取价格干预和有关紧急措施。
2、及时掌握、分析、报送市场供应和商品价格动态,向应急领导提出应急建议;协同有关新闻单位及时报道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3.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的应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相关部门职责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及时协调应急处理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生产、综合运输等,加强价格监督管理,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等紧急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坚决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物价部门承担商品价格异常波动监管工怍。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因市场供应紧缺和价格波动异常引发的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民政部门负责市场供应紧缺和价格波动异常期间对城市低保户、五保户,农村特困群众及优抚对象的统计和救助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落实和提高三条社会保障线水平。
经贸部门负责提供生活必需品市场变化、供求信息等情况,同时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