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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市场供应紧缺和价格波动异常应急预案的通知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市场供应紧缺和价格波动异常应急预案的通知
(富政发[2008]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富川瑶族自治县应对市场供应紧缺和价格波动异常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二○○八年一月十七日

  富川瑶族自治县应对市场供应紧缺和价格波动异常应急预案(试行)

一、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以及贺州市稳定市场价格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县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工作,确保价格总体水平不高于周边县区,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维护市场秩序和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原则。本预案在县市场供应紧缺和价格波动异常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协调行动,局部服从整体,常规工作服从于应急工作。

  2、部门分工和联动原则。市场供应紧缺和价格波动异常应急工作由县市场供应紧缺和价格波动异常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应对工作,形成信息共享,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3、综合调控原则。针对市场供应紧缺和价格异常波动情况,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舆论等手段,调节市场,平抑价格。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五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1、严重市场供应紧缺和价格波动异常按自治区、市公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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