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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决定

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决定
(崇政发〔2008〕10号)


  2007年,我市各县(市、区)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完成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各项指标任务,推动了我市三个文明建设。为了树立榜样,鼓励先进,弘扬争创一流的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出色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任务的县(市、区)予以表彰。一等奖为江州区、大新县、扶绥县,二等奖为天等县、凭祥市、龙州县、宁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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