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铝锭注册商标的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铝锭注册商标的通知
(上期交交割字[2004]188号)


各会员单位、各指定交割仓库(铝):

  为加强产品商标管理,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对铝锭商标进行了调整:保留“LL”商标;新增“LL2”商标;淘汰“兰铝”、“兰LL铝”商标。
  经本所指定的质检单位抽验,“LL2”商标 (外形尺寸:795*165*85 mm,54块/捆, 详见附件)的铝锭符合本所重熔用铝锭标准合约的交割标准。鉴于该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经本所研究,同意该公司的上述商标调整。
  自本通知发出日起,“LL”、“LL2”商标的铝锭可用于本所重熔用铝锭标准合约的实物交割。“兰铝”、“兰LL铝”商标的铝锭不允许入库制作新的标准仓单;已制成标准仓单的,可继续用于重熔用铝锭标准合约的实物交割。各指定交割仓库在入库验收时,应按照不同的商标、锭型,严格区分组手。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