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设立长宁延安西路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沪保监复[2007]194号)
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设立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国泰人寿[2007]3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长宁延安西路营销服务部。
二、批准该营销服务部以下营业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
三、核定该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地址为长宁区延安西路1538号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