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市陈民汽修部等五家机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字〔2007〕544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办<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请示》(京阳光财险[2007]5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北京市陈民汽修部”等4家机构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一)。
二、不予核准“北京顺松信息咨询服务部”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二)。
三、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持上述已核准机构缴存保证金的凭证到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督促上述机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附件: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制表单位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申报机构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统计时间:2007年12月12日 至 2007年12月12日
序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机构名称 | 类别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审批结果 |
1 | L09173189 | 北京市陈民汽修部 | C类 | 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西广德一村 | 机动车辆保险 | 核准 |
2 | L06340578 | 北京市尤爱芹运输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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