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设立金隅国际、燕沙后、兴谷嘉和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字〔2007〕564号)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华安保险北京分公司金隅国际等三家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华保京报[2007]21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金隅国际营销服务部、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燕沙后营销服务部、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兴谷嘉和营销服务部。
二、上述三个营销服务部的经营区域为北京市行政辖区。
三、上述三个营销服务部的营业范围为: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
(五)经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
(六)经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从事车险、财产险、短期意外伤害保险险种的查勘理赔。
四、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金隅国际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路48号院8号楼1层3号商业。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燕沙后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南十里居48号院6号楼1层122。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兴谷嘉和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北京市平谷区兴谷开发区平翔路东侧7号商住楼1层商业9。
五、金隅国际营销服务部负责人为王亮;燕沙后营销服务部负责人为王立祥;兴谷嘉和营销服务部负责人为刘军。
六、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及《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后,应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上述营销服务部方可从事保险服务业务。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