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市鑫春瑞汽车维修站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字〔2007〕566号)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代为北京市鑫春瑞汽车维修站申请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渤财京发[2007]7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北京市鑫春瑞汽车维修站”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
二、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持上述机构缴存保证金的凭证到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督促上述机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附件: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制表单位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申报机构 : 北京渤海产险
统计时间:2007年12月24日 至 2007年12月24日
序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机构名称 | 类别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审批结果 |
1 | 102237092 | 北京市鑫春瑞汽车维修站 | C类 | 北京市丰台区西五里店甲558号 | 机动车辆保险 | 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