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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市鑫春瑞汽车维修站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市鑫春瑞汽车维修站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字〔2007〕566号)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代为北京市鑫春瑞汽车维修站申请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渤财京发[2007]7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北京市鑫春瑞汽车维修站”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

  二、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持上述机构缴存保证金的凭证到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督促上述机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附件: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制表单位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申报机构 : 北京渤海产险
  统计时间:2007年12月24日 至 2007年12月24日
序号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类别营业地址代理险种审批结果
1102237092北京市鑫春瑞汽车维修站C类北京市丰台区西五里店甲558号机动车辆保险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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