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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5年我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5年我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的通知
(穗人发〔2005〕182号)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充分发挥考核和奖励工作的激励作用。现就做好我市2005年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优秀等级人员比例。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最多不超过15%,其中市直行政机关的最高比例将由市公共服务行为规范督查部门综合各成员单位的投诉处理、检查评比等情况后, 在2006年1月底前对需要调整最高比例的市直行政机关下达书面通知,逾期未收到书面通知的单位可按最高比例执行。行政机关各职务层次优秀等级的比例以及事业单位的管理、专业技术、工勤三类人员及其职务层次人员的优秀等级比例一般不超过15%。优秀等次人员应在本单位公示3天。

  二、填报年度考核结果材料的要求。各单位上报年度考核结果给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备案时,将拟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人员的《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平时考核工作记录,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人员名册、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等次人员名册(一式三份)一并上报备案。

  表格应按所附的统一规格打印上报,不得涂改。有关表格可在广州人事信息网的“通知公告”栏目本文件的电子版中下载,网址为:www.gzpi.gov.cn/tzgg/default.htm。

  三、考核结果上报时间。年度考核结果由主管部门汇总后于2006年4月底前上报,其中市属行政机关(含依公管理单位)报我局公务员管理处,市属事业单位报我局计划与人事关系处办理审核备案。如无特殊情况未按时上报或未按规定上报备案的,不能按考核结果兑现有关待遇;确因特殊情况推迟上报的,请书面说明事由。

  区、县级市的年度考核结果由区、县级市人事局汇总后于2006年5月底前上报。其中区、县级市直属行政机关(含依公管理单位)报我局公务员管理处,区、县级市直属事业单位报我局计划与人事关系处。

  四、奖励材料填报。嘉奖、记三等功人员名册(一式三份)及奖励审批表一份,应与各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同时上报备案。二等功奖励采取一事一报方式上报审批。

  五、需要使用量化测评软件的单位可上网下载,网址为:www.southtalent.com/ indexsouthdown.htm。

  根据有关单位的要求,现附上市农业局关于平时考核及年度考核量化测评的方法供参考(见附件9)。

  附件:1. 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册

  2. 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人员名册

  3. 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等次人员名册

  4. 嘉奖人员名册

  5. 记三等功人员名册

  6. 奖励审批表

  7. 行政机关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呈报表

  8. 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呈报表

  9.市农业局关于平时考核及年度考核量化测评的方法(略)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册
  填报单位类别(请在□内打√):□行政机关  □事业单位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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