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事局关于2005年广州市部分军队转业干部进入机关考试考核的通知
(穗人发[2005]67号)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部门,驻穗部队师以上单位干部处(科)、转业办(移交组):
根据
中共中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
广州市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今年对广州市部分军转干部进入各级机关(含参照、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单位,下同)仍实行考试、考核的办法,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
(一)考试的基本原则
考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1.符合2005年进广州市(含番禺、花都两区及从化、增城两市)安置条件;
2.个人自愿要求进入我市各级机关工作,担任营职以下职务(含科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
获大军区以上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等功的转业干部免考;
曾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参与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或活动,情节严重者不得报考。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05年7月3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11时。
考试地点:广州市沙河禺东路138号解放军体育学院教学楼。
(四)考试科目
本次考试只设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以闭卷填涂答题卡形式进行。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5年5月23日至5月27日。
报名地点:报考人员按本人所在部队的隶属关系,分别到下列部队转业办、移交组报名:
解放军体育学院(总参系统)转业办
总政广州联络局(总政系统)转业办
第一军医大学善后工作办公室(总后广东省移交组)
广州军区装备部(总装系统)转业办
广州军区司令部转业办
广州军区政治部转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