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事局关于编报2005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计划的通知
(穗人发〔2004〕128号)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广州经济开发区人事局:
为了做好2005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工作,根据省人事厅《关于编报2005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计划的通知》(粤人函〔2004〕2654号)的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编报2005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计划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5年人事计划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省、市科技教育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人才观,加快建立“统一指导、分级调控、分类管理”的人事宏观调控体系,人员计划工作重点要从控制人员总量转移到控制人员总量与调整人员结构相结合上来,促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素质的提高和结构优化,加大吸引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工作力度,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人才保证。
二、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增长,机关单位在编制限额内、有职数空缺的情况下方可增加人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先满足我市紧缺的、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增人需要。为配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精神,严格控制财政核拨和财政核补的事业单位增人,确需增人应主要从军队转业干部、大中专毕业生等政策性优先就业人员中补充。工勤人员必须严格按岗位空缺情况进行合理补充。要坚决清退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和临时工。要从目前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规范各种津贴、补贴管理,以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与国民经济的发展相适应。
三、本次申报增人计划,机关单位只报调任、转任和招收工勤人员计划;事业单位同时申报干部和工勤人员增人计划。增人计划下达后,各区必须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进人手续,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或挪用计划指标增加人员。如因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或随军家属需增加计划,可在计划指标用完后另行报批。机关和依(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主任科员以下的工作人员增人计划已在此前报过,此次不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