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05年度引进国(境)外技术、管理人才和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

  五、专家评审栏应经高级技术或管理人员认真评审后,签署意见。
  六、补充材料请附在申请表后(合订在一起)。

项目名称

 

行业类别

 

组团单位

 

申请资助比例(%)

 

项目人数

 

境外培训天数和起始日期

 

派往国家

(地区)

 

境外培训机构(中文)

 

机构编号

 

境外培训机构

(外文)

 

联系电话

 

 

派出培训的理由(说明立项的必要性:企业或行业管理有关的专业问题,与发达国家在管理水平上的差距等):

                                   


 

出国(境)培训的主要内容、方式,培训计划的初步设想,预期达到的目的和效益:

                          

 

境外培训机构的资信情况(背景、规模、有无承办培训的能力、使领馆意见等):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人员组成情况(人员情况、单位及层次等):

                        


 

 

 

 

 

 

 

有关专家对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评审结论(需请外单位同行专家进行评审):

                                           

专家签字或盖章:            职务或职称:

 

 

工作单位:

 

年   月    日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