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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考构
  试审
  管核
  理意
  机见

 

 

(盖 章)

  年  月  日

考试时间

 

资格证书编号

 

审机
  批构
  发意
  证见

 

 

年  月  日

  (盖 章)


  注:1、由本人用黑、蓝钢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2、报考人员应在各栏中填写相应汉字或代码,代码需填在小方框内。
  3、主管部门指区、县级市人事局,市直属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4、专业工作年限指从事所报考专业累计工作年限。
  5、代码:
  ☆专 业:01.工商管理 02.农业 03.商业 07.财政税收 09.金融 10.保险 11.水路 12.公路 13.铁路 14.民航 15.人力资源管理 16.邮电 17.房地产 19.旅游 21.建筑
  ☆民 族:1.汉族 2.少数民族
  ☆报考级别:3.中级 4.初级
  ☆专业职务:1.正高级 2.副高级 3.中级 4.助理级 5.员级 6.未评聘
  ☆单位性质:1.机关 2.事业 3.企业 4.乡企 5.其他
  ☆学 历:1.研究生 2.大学 3.大专 4.中专 5.高中 6.初中
  6、考试管理机构审核意见栏由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盖章。
  7、审批与发证机构意见,由广州市人事局审批。

  附件3
  200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单位代码:

专 业

报 考 人 数

中 级

初 级

小 计

工商管理

   

农业

   

商业

   

财政税收

   

金融

   

保险

   

水路运输

   

公路运输

   

铁路运输

   

民航运输

   

人力资源管理

   

邮电

   

房地产

   

旅游

   

建筑

   

合计

   

备 注

应缴考务费  元;教材资料费   元。 总计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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