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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02年12月31日。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一)时间:2002年5月16日-2002年5月22日(星期六、星期天休息)

  (二)地点: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11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联系电话:83543605、83551688-1100。

  (三)报名办法

  1、各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数,即日起可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11楼)购取《200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 级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不得复印)、《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报名手册。

  2、考生在单位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提供本人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区、县级市人事局,市直属单位人事(职改)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核对后退回,并由主管部门在复印件上签章];

  (2)已填(涂)妥当的报名表、信息卡各一式一份;

  (3)大一寸近期同版免冠黑白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

  3、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提交上述材料,经单位审核同意并加具意见,按隶属关系分别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报考人员情况并在报名表 “主管部门意见”栏上加具意见,连同报考人员提交的上述材料及填写好的《2002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2002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见附件5)和考务费、考试用书订购款等到报名点报名。

  4、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或个人,可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或中国南方人才市场人力资源教育中心及各区、县级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

  六、教材与培训

  考试教材采用全国统编教材。2002年的经济专业基础知识和各专业知识与实务考试指定用书及考试大纲是在2001年版的基础上,重新进行了修订,考生可视本人情况选择,请各主管部门做好征订工作。

  培训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培训工作委托广州市人才培训中心负责。

  七、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考务费每科50 元,各单位不得另行收费。

  考试指定用书:包括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含考试大纲和练习题),初级每套84元;中级每套92元。

  推荐用书:应试指导丛书初级每册20元,中级每册26元;习题集初级每册15元,中级每册18元。

  附件:1.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名称

  2. 200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 级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 200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

  4. 200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名称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科目名称

工商管理

01

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农业

02

农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商业

03

商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财政税收

07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金融

09

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保险

10

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

运输

水路

11

运输经济(水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公路

12

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铁路

13

运输经济(铁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民航

14

运输经济(民航)专业知识与实务

人力资源管理

15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邮电

16

邮电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房地产

17

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旅游

19

旅游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建筑

21

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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