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穗人职考〔2002〕16号)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市直属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2〕23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0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200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考试定于2002年11月3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
下午:2:00- 4:30 经济基础知识
二、专业设置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的通知》(人办发[2002]18号)精神,自2002年起,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考试科目进行调整,公共科目的名称均改为“经济基础知识”、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由原20个,调整为15个。
2002年度中、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科目):
1、经济基础知识(为共考的公共科目);
2、专业知识与实务。专业知识由考生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选考其中一个专业知识科目报考。具体的专业知识科目共15个(详见附件1)。
三、考试方式
200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同2001年,答题使用16开新版答题卡作答。2001年以前答题卡标示的“科目代码”填涂项,2002年改名为“试卷代码”(3位数)。请各单位提醒考生务必准确填涂,否则评卷阅读机无法阅读答题卡,即无法评卷。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或蓝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程功能)。
四、报考对象及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从事经济工作并符合下表所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学历、资历要求一览表
报考档次
| 学 历
| 资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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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级
| 高中毕业(含高中毕业)以上
| 从事专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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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级
| 中专毕业
| 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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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毕业
| 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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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毕业
| 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
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 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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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硕士学位
| 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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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 士
| 学位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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