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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天河区红十字会医院等级变更的复函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天河区红十字会医院等级变更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5〕990号)
天河区红十字会医院:
你单位《关于天河区红十字医院等级变更的申请》(穗天红会医〔2005〕26号)收悉。鉴于你院已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一级医院升格为二级医院,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结算办法的通知》(穗劳社医〔2000〕3号)规定,同意你院按生育保险二级医院的定额标准结算生育医疗费。
你院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新定额结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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