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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市泰索斯职业培训学校增加“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四级)”培训工种的复函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市泰索斯职业培训学校增加“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四级)” 培训工种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8〕1470号)


广州市泰索斯职业培训学校:

  你校递交的《关于广州市泰索斯职业培训学校增加培训工种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39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局同意你校增加培训工种: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四级)。其它许可事项及办学类型、层次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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