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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服务体系“新三化”建设三年工作规划》的通知


  (二)以人为本,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就业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推动就业服务专业化。

  1、拓展就业服务功能,树立就业服务品牌。

  紧密围绕省劳动保障厅落实“三个拓展”的要求,完善就业服务功能。一是在开展现有基本服务项目的同时,大力拓展新的服务项目。市及各区(县级市)在狠抓“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创业上岗扶持一条龙服务”、“本市人员订单式培训就业服务”、“贫困失地农民家庭劳动力培训就业服务”等就业服务品牌的同时,要因地制宜,贴近不同失业群体需求,积极开创就业服务新品牌。二是在开展现有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同时,努力拓展新的服务内容。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完善现行的就业服务制度,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标准。重点做好各类失业人员的培训就业一条龙服务工作,切实解决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三是在做好公益性就业服务的同时,积极拓展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劳务派遣、信息服务等有偿服务。积极推广市及部分区(县级市)开展有偿就业服务的工作经验,建立全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劳务派遣服务网络。

  2、坚持人本服务理念,大力倡导就业服务人性化。

  (1)推行“诚心服务,真情相助”的人本服务理念。一是“诚心服务”,就是要做到“六心”,即接待群众热心、解答问题耐心、办事处事细心、帮助群众尽心、提供援助贴心、服务充满爱心。二是“真情相助”,要做到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真情投入,想其所想,急其所急,帮其所需,力求服务对象满意。

  (2)开展创建满意窗口活动。以服务对象为基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大力开展创建就业服务满意窗口活动。一是制订具体标准,深入开展八项服务,即文明服务、公开服务、主动服务、承诺服务、配套服务、帮扶服务、个性服务和高效服务;并建立评选制度,选出工作优秀的服务窗口,进行表彰。二是全面实施“一站式”服务。2005年6月底前,各区(县级市)要依托现有的就业服务机构综合服务大厅,完善“一站式”就业服务内容,健全服务项目,统一设置失业登记、就业登记、职业介绍、培训指导、咨询服务、就业援助、专项服务(指为就业困难群体、应届毕业大学生、“零就业家庭”等特殊群体提供专门服务)、再就业服务(指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和办理享受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手续)、创业上岗扶持、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基本服务窗口,实现办理各项就业服务业务一条龙服务。

  3、建设战斗力强的专业化就业服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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