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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2005年就业工作目标和要点》的通知


  (二)抓好就业服务体系“新三化”建设工作。

  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2003年8月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的就业服务体系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建设要求,按照《广州市就业服务体系“新三化”建设三年工作规划》(2005-2007年)中“整合资源、完善体系、健全机制、优化服务”的方针,以人本服务为核心,以促进就业为目标,全面推进本市就业服务体系“新三化”建设工作,稳定全市就业形势。

  1、继续加强就业服务机构体系的建设工作,推进村(居)劳动保障服务工作站建设,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使就业服务网络由街(镇)向村(居)延伸,从而逐步建立完善的市、区(县级市)、街(镇)、村(居)“四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体系。

  2、围绕全市城乡就业并重的工作目标,建立科学、规范、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在城乡就业并重方面进行进一步调研论证,制定相关政策和办法,力争在2005年组织实施,逐步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就业,实现本市就业工作的战略性转移。

  3、建立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制度。借助制定《广州市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办法》,统一和规范各区、县级市流动人员就业登记办法和流程,完善流动就业人员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全市用人单位招用工信息库和流动人员个人就业电子档案库,继续完善市、区(县级市)以及街(镇)流动人员就业服务管理体系。开展区、县级市以及街(镇)流动就业管理从业人员、企业劳资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培养一批具有专业素质的流动就业管理从业人员;加大清理整治非法职业中介工作力度,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积极开展进城务工农民就业前的指导和培训工作。

  4、加快制定规范劳动力市场的相关配套文件,加强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本市就业岗位收集、发布制度。一方面,要尽快出台《广州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通过规范的管理促进各劳动力市场广泛收集本市就业岗位信息,特别是适合就业困难群体实际需求的社区就业岗位。按照省的要求,确保今年信息收集量较去年递增15%。另一方面,要做好送岗位工作,收集的信息要实现全市共享,尤其要想方设法及时地将岗位信息送给信息相对滞后的农村劳动力、“4050”人员、“城中村”转制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通过信息的发布树立公益性就业服务机构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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