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2005年就业工作目标和要点》的通知
(穗劳社函〔2005〕12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劳动保障部和省、市政府有关就业工作的要求,现将《广州市2005年就业工作目标和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就业处反映。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广州市2005年就业工作目标和要点
2005年,我市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劳动保障工作暨再就业目标责任制表彰会议精神,实施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扩大与促进就业民心工程,狠抓各项就业工作的落实,按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三化”要求完成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就业工作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新三化”建设和城乡就业统筹并重工作。
一、工作目标
2005年,我市就业工作的目标是:城镇从业人数净增2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率70%以上,其中特困和“4050”人员再就业率50%以上,“零就业家庭”1人以上就业率95%以上(其中,2004年登记的“零就业家庭”要在6月底前100%实现每户一人以上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本市户籍农村劳动力培训后转移就业5万人以上,确保全市就业形势长期稳定。
二、工作要点
2005年,我市将按照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继续实施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广州特色的就业援助和就业资助政策,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新三化”就业服务建设,扎实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尤其是重点做好“4050”、“零就业家庭”和“城中村”转制人员的就业服务,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促进城乡就业并重,继续加大村(居)委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的力度,加快镇级职业培训基地建设,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要点如下:
(一)继续贯彻落实扩大与促进就业民心工程。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扩大与促进就业民心工程操作方案〉的通知》(穗办〔2004〕5号)的要求,继续加强对再就业工作责任主体、工作机构、就业优惠政策、资金投入、服务措施等方面的研究和完善各项管理,大力推进城乡就业并重,着力解决好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全面完成广州市扩大与促进就业民心工程的工作目标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