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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州市就业办搬迁及部分工作调整的通知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州市就业办搬迁及部分工作调整的通知
(穗劳社函〔2005〕156号)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就业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方便基层单位办事,规范办事程序,广州市就业办调整了办公地点和部分职能分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办办公地点现已搬迁到连新路43号(市劳动保障局大楼)。
  市就业办设在七楼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处内,联系电话:83318360;传真:83352376。
  其中再就业专项资金财务审核组办公地点设在一楼,电话:审核电话:83318439;财务电话:83365303;传真:83377152。
  二、再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审核、发放和预决算)工作改由市劳动保障局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处负责。
  三、再就业专项资金的申领程序为:凡政策或预算有明确规定的,由各区或有关单位直接送规划财务处办理;政策未有明确的,应先送市就业办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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