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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启用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启用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
(穗劳社函[2005]194号)


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局:
  为做好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登记管理工作,改善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向本市农村劳动力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服务。本局在“广州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开发了农村劳动力就业登记管理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管理系统已正式启用,市或各区、县级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可登录“广州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使用该管理系统。
  二、该管理系统已实现全市联网,资源信息和数据共享。对农村劳动力求职和就业登记将采用可跨区、县级市的操作模式,即农村劳动力、用人单位可在市或区、县级市任何一个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求职或就业登记手续。
  三、本市农村劳动力的求职情况及就业统计仍按劳动力户口所在地进行统计。农村劳动力输出地的就业服务机构要做好辖内户口的劳动力的就业统计工作,切实掌握其求职和就业情况。
  四、各区、县级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须做好劳动力的求职和就业情况,以及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等信息的录入工作。目前该管理系统正处于运行初期,数据量很少,前台信息数据输入的工作量很大。各区、县级市须对该项工作引起重视,及时调整人员,合理分工,做好登记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新领证人员的就业手册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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