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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成立广州市劳动力市场工会分市场的复函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成立广州市劳动力市场工会分市场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5〕801号)
广州市总工会:
你会《关于申请成立广州市劳动力市场工会分市场的函》(穗工函〔2005〕81号)已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
同意你会成立广州市劳动力市场工会分市场。请根据《
广州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有关规定,办理申领《公益性劳动力中介服务许可证》的相关手续,为社会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二、
广州市劳动力市场工会分市场须按照《广州市劳动力市场建设指引》设计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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