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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开展绿化工等4个工种技师考评的复函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开展绿化工等4个工种技师考评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5〕936号)
广州市市政园林局:
你单位《关于开展绿化工等四个工种技师考评的函》(市政园林函〔2005〕1488号)收悉。根据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部分职业(工种)技师资格鉴定事宜的复函》(粤劳职鉴〔2005〕79号)意见,同意你单位先开展绿化工、花卉工、观赏动物饲养员、管道工4四个工种的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鉴定和考务工作请与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技师协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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