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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05年度劳动力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资格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三)番禺、花都区和增城、从化市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落实好本地区的年检工作,于2006年5月10日前将年检情况书面报本局就业处,并抄送市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
  四、注意事项
  劳动力中介服务机构的年检工作是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积极配合,共同做好2005年度年检工作。年检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情况的,将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才予以年检。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广州市《劳动力中介服务许可证》年检呈批表
  (非公益)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

 

经营地址

 

手机号码

 

许可证

编号

 

办公电话

 

年检提交材料登记表

编号

提交的材料

查验情况

1

广州市劳动力中介服务机构年检呈批表一式三份

 

2

2005年度工作总结

 

3

员工花名册

 

4

从业人员《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

《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

 

6

2005年第四季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7

《劳动力中介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8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

 

9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结案材料(受查处机构提供)

 

备注

 

市(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意见

(1)

      

(印章)

 

年 月 日

所在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市属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2)

       

(印章)

 

年 月 日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意见

(3)

       

(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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