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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职业中介服务协会综合部关于评选2005年度“放心职业中介服务单位”和“诚信服务单位”的通知

广州市职业中介服务协会综合部关于评选2005年度“放心职业中介服务单位”和“诚信服务单位”的通知
(穗职协〔2006〕1号)


各会员单位:

  为加强我市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中介行为,推进诚信服务,营造和谐的就业环境,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2006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和春风行动的通知》(劳社部函〔2005〕224号)的精神和要求,本会现定于2006年1-3月组织开展2005年度“放心职介服务单位”和“诚信服务单位”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推荐评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进城求职,帮您解难”为主题,以人为本,通过评选推荐一批诚信、放心的职业中介服务机构,进一步增强广州市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诚信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评选的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出一批服务规范、群众比较满意的民办和公益性职业中介机构。

  三、评选的对象

  开展职业中介服务满一年以上(2004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广州市职业中介服务协会会员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发证的街道(镇)公益性职业中介服务机构。

  四、评选的方法

  这次评选活动由本协会组织。采取考评推荐与行家评审相结合的评选方法:考评推荐由各区、县级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劳动力分市场)联合区劳监部门进行实地考评和推荐,并报审推荐名单,全市共评选出60家民办职业中介服务机构为“放心职业中介服务单位”;50家公益性职业中介服务机构为“诚信服务单位”(名额分配见附表)。

  五、评选时间及工作安排

  评选活动从1月下旬开始至3月底结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1月下旬至2月上旬,本协会根据会员单位在2005年的服务经营情况,列出参加评选的名单,发至牵头评选推荐的各区、县级市就业管理中心(萝岗区、南沙区发至该区劳动保障局。省残联、市妇联、市共青团、市残联分市场服务中心等省、市属单位可自荐并报其所属主管部门加具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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