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企业领办,群众参与。鼓励工商企业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领头,带动当地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五位一体”综合示范村项目建设。
5、整合项目,综合建设。各相关涉农项目资金,要优先安排到“五位一体”综合示范村建设项目。统一规划,分工立项;统一设计,分工实施;统一监管,分工负责;统一报帐,分别建帐;统一验收,分别记功。
6、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对企业领头建设现代农业、都市农业和村庄建设整治的,根据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先行先试”的精神,实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具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市综合示范村建设推进办公室研究确定奖补额度。
四、基础条件
“五位一体”综合示范村建设点,应具备一定的基础条件,原则上要求:
1、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2、有较好的特色产业;
3、有较深厚的文化底蕴;
4、有良好的生态环境;
5、有较好的交通、区位优势;
6、有较强的村级班子和较好的群众基础;
7、无各类项目实施不良记录。
五、建设标准
1、村庄规建
基本建设规模:2个以上自然村或80户以上农户村庄。
主要建设内容:
(1)村庄规划:按照保护当地特色风貌、发展现代农业、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通过村庄规划的编制,对住宅和供水、供电、道路、绿化、环境卫生以及生产配套设施作出具体安排,使村庄建设朝着布局合理、功能齐备、交通便捷、环境优美的方向推进。
(2)村庄整治:参照省市新农村建设的标准制定“六改四普及”,即改水、改厕、改路、改房、改栏、改环境,普及有线电视、普及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电话和宽带网、普及沼气。
通过村庄规建整治,达到合理布局村庄,通畅村内道路,改善生活环境,打造特色景观,完善饮水、排水、电力电信、农业信息网络等设施,并建立长效管理制度。
2、特色产业
基本建设规模:农业特色产业包括2000亩以上的油茶、茶叶、花卉苗木特色基地,1000亩以上的蔬菜、水果、水产基地及其他有一定规模的特色产业。
主要建设内容:发展特色农业所需基础性设施,具体为各相关项目及市大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规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