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八、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九、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
(甲方)与
(乙方)双方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完成
工作任务为标志。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前
个月为试用期(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
。
乙方岗位类别确定(打“∨”)为:(
)管理类/(
)工人类。
三、劳动报酬
(一)甲、乙双方根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约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
元/月;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